最新法規草案訂定/修訂/廢止公告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
  • 3.醫學院法規修改事宜,請討論。
  • 經113.02.29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醫學院院務會議通過,自112學年度起,各單位於修訂法規或制定新法時,應依文字陳述一致原則辦理。醫學院擬修訂法規彙整如(附件)
  • 5.「中山醫學大學學生休學辦法」修正案,請討論。
  • (一)依據教育部112.12.06日臺教高(二)字第1120106619號函說明(三):考量教務章則修訂及公告實施之法制作業程序,須經校務(或教務)會議討論,符合前開程序之學則及教務章則通過後,校長應予尊重,爰第6條建議修正為「本辦法經教務會議、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修正時亦同。」
    (二)經112-2-1教務會議(113.03.26)通過。
  • 6.「中山醫學大學校際選課辦法」修正案,請討論。
  • (一)依據教育部112.12.06日臺教高(二)字第1120106619號函說明(四)修正第六條及第十二條,以及第八條延修生增列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於就讀學校已繳納全額學雜費者,不收取費用」。
    (二)經112-2-1教務會議(113.03.26)通過。
  • 10.「中山醫學大學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案,提請討論。
  • 一、修正本校教師請假規則第七條。
    二、依113年3月11日教育部臺較高(二)字第1132200420號函:為強化建構友善生養環境,研訂教師於娩假、育嬰留職停薪、因安胎所請之病假、產前假、流產假、陪產檢等期間,其所遺課務得由學校協助安排之相關規範。
  • 11.「中山醫學大學性別工作平等暨性騷擾防治準則」修正案,提請討論。
  • 一、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113.03.08)、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113.01.17)修正。
    二、配合勞動部修正發布之僱用員工五百人以上事業單位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範本(113.01.17)修正(附件1)
    三、修正前全文、修正後全文、修正對照表如(附件2、附件3、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