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2 學生教學輔導獎勵方案公告
公告單位:
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
公告日期:
111/05/12
~
111/05/30
聯絡人:
嚴永裕
EMail:
phenols@csmu.edu.tw
公告內容:
本獎勵係依據「中山醫學大學學生教學輔導獎勵實施辦法」辦理,為獎勵學生投入服務學習,擔任教學輔導員(以下簡稱教輔員),以同儕輔導方式協助有特殊學習需求及學習困難學生。 申請方式 由各學系於每學期期中預警後,由導師、授課教師、系主任共同研商該系學生輔導事宜。認有必要者,向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提出教學輔導申請。並由系上或導師媒合需要輔導及願意擔任教輔員的學生,由導師擔任指導老師。由教輔員填寫申請書並於每學期公告之期限內繳交至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 審查標準 一、受輔導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任一之本校在學學生,可提出輔導申請: 1.該學期修讀學分數超過九學分以上,且期中受預警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以上者 2.前學期修讀學分數超過九學分以上,且不及格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以上者。 3.經由各學系授課教師、導師或學生本身,確認學習有待協助輔導者。 4.弱勢及特殊學習需求學生。 二、教學輔導員申請資格限制 1.一般生: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達 80 分(含)以上,操行成績 82 分(含)以上。 2.弱勢生: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含)以上,操行成績 82 分(含)以上。 三、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審查後將公告通過申請之名單。 四、經媒合成功的教學輔導員,應依受輔導對象之狀況,於學期當中給予適當之輔導,每學期應輔導次數由 科目教師及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人員開會核定,並由教學輔導員於期末繳交一份課業輔導紀錄,交 由導師、授課教師或系主任其中之一評估及提供建議後,送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留存,作為核發輔 導獎勵金費用之依據 獎勵金補助標準 一、教輔員於學期結束前填寫及繳交「中山醫學大學課業輔導學習紀錄」,再交由導師、授課教師或系主任評估及提供建議後,送交教學資源暨教師成長中心留存,做為後續獎勵依據。 二、每學期每名教輔員核發獎勵金方式如下: 1.經核定輔導次數達 4 次者,核給獎勵金至多 3000 元。 2.經核定輔導次數 5-10 次(不含)者,核給獎勵金至多 5000 元。 3.經核定輔導次數 10 次(含)以上者,核給獎勵金至多 8000 元。 *110-2 申請時程: ●申請書繳交時間:05月16日(一)起至05月30日(一)截止,請於期間內擲交「紙本申請書」,「申請書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phenols@csmu.edu.tw ●公佈本學期錄取名單:06月02日(五) ●繳交紙本「課業輔導學習紀錄」(附件2):111/06/27~111/07/04
附件檔案:
110-02學生教學輔導員學習獎勵方案-計畫說明及申請文件.docx
相關網址:
110-02學生教學輔導獎勵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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