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規草案訂定/修訂/廢止公告

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校務會議
  • 3.「中山醫學大學約雇人員任用及管理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 1.依勞動部113年9月19日號函公告發布,自114年1月1日起最低工資調整為新臺幣28,590元。配合法規名詞,修正「基本工資」為「最低工資」。
    2.本校111年及113年比照軍公教調薪幅度調整約雇人員薪資,先予敘明。
    3.配合114年軍公教調薪,並依本校114年1月9日董事會議之報告事項,114年度約雇人員預計調薪幅度為1.89%,提請討論。
    4.承上,擬配合修正本校約雇人員薪資給與標準表,修正後之薪資適用對象為114年7月1日在職者適用之,並比照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
    5.「約雇心理師(具證照)」每月薪資參照本校學輔創新專業人員工作酬金表之薪級辦理,其薪資每學年度簽請校長核定之。學輔創新專業計畫如有是類人員缺額,應優先以計畫人員聘任之。
  • 9.「中山醫學大學教職員工年終獎金發放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 1.修正年終獎金預算分配及待遇標準說明。
    2.新增教師年終獎金核發原則及計算方式、新增職員年終獎金核發原則。
    3.修正不發給年終獎金情形之語句。
    4.部份條次遞延。
    5.本辦法核發原則修正討論歷程:114年02月12日年終獎金分級制第1次討論會議審議、114年03月03日主管交流會審議、114年03月13日年終獎金分級制第2次討論會議審議、114年03月27日年終獎金分級制第3次討論會議審議、114年04月28日年終獎金分級制第4次討論會議審議、114年05月05日主管交流會報告事項、114年05月15日年終獎金分級制第5次討論會議審議、114年05月26日教師年終獎金分級制公聽會。
    6.115年度起年終獎金依本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7.修正對照表、修正前及修正後全文如附件。
  • 10.「中山醫學大學教師授課鐘點計算辦法」修正案,請討論。
  • 1.依據院校主管交流會議(114.05.14)提案建請考量附設醫院不同職類之主管職務設計有所不同,修正第四條第二款”附設醫院科主任”職稱減授疑義;以及因應教師年終獎金考核機制,避免支領鐘點費之時數與基本授課時數重複核算,修正第五條及文字修正。
    2.經113-2-2教務會議(114.06.05)修正通過。
  • 12.「中山醫學大學專任教學暨服務型教師實施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 1.依114.04.22校教評會議臨時動議擬提出修正辦法條文,續送114.05.05113-2-3主管交流會議決議修正。
    2.修改重點如下:
    (1)依現況法規修正條文名稱為教師自我評估辦法。
    (2)增加授課推廣非學分班課程為專任教學暨服務型教師申請折抵授課鐘點原則。
    (3)刪除第五條 第一項。
    (4)刪除第五條 第七項。
    3.修正前全文、修正後全文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 14.「中山醫學大學資通系統資料修改暨功能增修申請辦法」修正案,請討論
  • 1.配合作業程序由紙本改為校務資訊系統線上申請,因此刪除表單名稱改以校務資訊系統執行功能取代。
    2.第九條,依據秘書室法規提送相關會議說明,本項作業屬行政作業,非屬校務會議審議之辦法規章,故修改為行政會議。
    3.業經1140526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行政會議通過、1140317軟體系統組會議通過。
    4.修正前條文如附件1、修正對照表如附件2
    5.全文如附件3
  • 15.「中山醫學大學教師多元升等實施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 1.修改重點如下:
    (1)第三條之一新增「升等副教授產學合作計畫主持人且總金額達新台幣150萬元以上」規定之一。
    (2)修正E類教師學術論文刊登雜誌分類排名加權分數(J) 採計期刊,並刪除附表四。
    (3)放寬教師指導學生獲得研究計畫獎助或參加競賽獲獎採計分數及採計上限。
    (4)增訂第二項,訂定各類計分項目取得日期或起日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起資前七年內。
    2.修正前全文、修正後全文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 16.「中山醫學大學組織規程」修正案,提請討論。
  • (提案說明詳如附件)
    1.前次修正業經第15屆第14次董事會議(113/10/24)通過、第15屆第17次董事會議(114/04/17)通過,尚未報教育部核定,待與本次修正通過後,擬於114/07/31日前報請教育部核定,預計114/08/01日起實施。
    2.第15屆第14次董事會議修正重點。
    3.第15屆第17次董事會議修正重點。
    4.本次修正重點。
    5.修正前全文、修正後全文修正對照表、共關係室改制後組織圖及人事室分組後組織圖如附件。
  • 17.「中山醫學大學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 依據勞動部114年2月21日公告不法侵害預防指引4.0版本,檢視內容差異性,修正第四、五、十一及十三條,請參閱修正對照表、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辦法、辦法全文含附件(修改前與後),其中以紅字標示增修字樣。
    業經第二學期第一次環安委員會議(114.04.02)及第二次行政會議討論(114.05.26)
  • 18.「中山醫學大學電腦教室管理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 1.修正第三條: 針對非本校教學與行政之活動借用,說明用途規範,依循辦法從「中山醫學大學教室借用管理辦法」調整以本辦法為主,並以「中山醫學大學電腦教室借用申請表」進行借用。
    2.修正第四條: 調整安裝軟體必要前置作業所需時間由一週改為七個工作天。
    3.修正第六條: 增加禁止於電腦教室安裝或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之軟硬體及服務之規範。
    4.調整條文順序: 原第八條調整至第十一條,原第九條調整至第十二條。
    5.新增第八條: 說明新增電腦教室場地出借場地、時段說明及技術人力費用計算方式。
    6.新增第九條: 新增收費原則。
    7.新增第十條: 新增借用相關規定,規範人損賠償、繳交租金期限、使用逾時、場地未復原等相關處理原則。
    業經1140526網路通訊組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