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規草案訂定/修訂/廢止公告

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
  • 3.「中山醫學大學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案,提請討論。
  • 1.修正本校教師請假規則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
    2.本規則依教育部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新增身心調適假;業經114-1-3主管交流會議(1141103)審議通過,補課說明於本規則第七條第一款。
    3.修正對照表、修正前及修正後全文如附件。
  • 9.「中山醫學大學學則」修正案,請討論。
  • 1.經114-1-2教務會議(114.11.27)通過;依據教育部114.10.14日臺教授青部字第1140000053號函辦理,增訂參加教育部「青年生涯領航計畫」新生辦理保留入學及休學規定、文字修正及第七條條文內容修正為條列式,以「一、二、三、四」及「(一)(二)(三)」的層級格式呈現。
    (註:修正後及修正前全文是ODF檔,所以轉為PDF檔上傳)
    2.修正對照表、修正前及修正後全文如附件。
  • 10.「中山醫學大學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辦法」修正案,請討論。
  • 1.經114-1-2教務會議(114.11.27)通過;依據教育部114.10.14日臺教授青部字第1140000053號函辦理,增訂參加教育部「青年生涯領航計畫」新生辦理保留入學規定,以及教務相關法規需報教育部備查者,教育部回函敘明『考量教務章則修訂及公告實施之法制作業程序,須經校務(或教務)會議討論,符合前開程序之學則及教務章則通過後,校長應予尊重。』,爰建議刪除”校長核定公告實施”相關文字並修正之。
    2.修正對照表、修正前及修正後全文如附件。
  • 11.「中山醫學大學學生休學辦法」修正案,請討論。
  • 1.經114-1-2教務會議(114.11.27)通過;依教育部114.10.14日臺教授青部字第1140000053號函辦理,增訂參加教育部「青年生涯領航計畫」學生辦理休學規定,以及文字修正。
    2.修正對照表、修正前及修正後全文如附件。
  • 13.「中山醫學大學教師授課鐘點計算辦法」修正案,請討論。
  • 1.經114-1-2教務會議(114.11.27)通過;為避免支領鐘點費相關規定產生疑義,明確訂定並說明相關標準與定義,調整順序及修正第五條第一款及第二款條文,,並依教育部114.9.9日「專科以上學校維護教學品質作業說明會」及105.5.26日臺教高(二)字第1050072162號函規定修正第六條開課原則。
    2.修正對照表、修正前及修正後全文如附件。
  • 14.健康管理學院暨各學系「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案,提請討論。
  • 1.教務處轉教育部114.10.20實習制度說明會公告,請各院/系遵依114年度大專校院實習制度更新暨查詢系統說明會手冊p.49「學生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說明,未來實習相關辦法或要點之修訂程序,皆需送校務會議修訂審議。
    2.爰上述,為配合教育部政策,因此院/系學生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最後一條修法程序需進行修訂。
    3.業經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審議通過。
  • 15.「中山醫學大學學生獎補助學金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討論。
  • 1.依113學年度品德教育推動委員會決議及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所主管會議決議,修正品德楷模獎學金名額;因應住宿費調整,修正低收入戶補助學金條文內容。案經114年11月11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獎補助學金審查委員會通過。
    2.修正對照表、修正前及修正後全文詳如附件。
  • 16.牙醫系所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請討論
  • 1.修正為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經院務會議、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2.本案業經114年11月20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口腔醫學院院務會議訂通過。
  • 17.口腔院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請討論
  • 1.修正為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經院務會議、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2.業經114年11月20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口腔醫學院院務會議訂通過。
  • 18.「中山醫學大學教職員工獎懲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 1.修正本校教職員工獎懲辦法法規名稱、第一至六條、第九至十一條。
    2.本辦法業經114-1-2主管交流會議(1141013)審議通過,修正法規名稱及相關條文,教師相關辦法另行訂定。
    3.修正對照表、修正前及修正後全文如附件。
  • 21.「中山醫學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討論。
  • 1.本校「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實施要點」,主要目的在協助經濟不利學生降低經濟壓力穩定就學。然而教育部於完善就學協助機制工作坊及相關審查意見中,陸續提出多項政策方向,包含推動獎補助項目「去標籤化」、強調學生補助應採「先輔導後獎勵」、明確補助對象之認定原則,以及避免與其他補助產生重複補助等。為使本校制度與教育部理念一致,有必要進行全面檢視與調整。
    2.配合教育部推動補助方案「去標籤化」,將原「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金」更名為「晨光助學輔導獎補助實施要點」,以正向、友善之名稱呈現支持意涵,降低學生心理負擔。
    3.為符合「先輔導後獎勵」原則,本案各項方案均以完成學習輔導、參與活動或提交成果為前提,統一調整為「獎助金」以反映其成果導向性質。
    4.為避免明年再度被委員視為「重複性補助」之疑慮,本次同步刪除涉及其他補助來源之條文,以維持制度附錄一之規定。
    5.為充實附錄一推動之生活、學習、職涯的三個面向學習輔導機制,新增多項獎助方案,以強化學習與生活面的輔導支持,使資源能更貼近學生實際需求。
    綜上所述,為使本校獎補助制度更完善並符合教育部政策方向,爰提本案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 23.「中山醫學大學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增額提撥金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 1.修正重點如下:
    (1)參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私立學校教職員增額提撥金作業要點(下稱私校退撫會教職員增額提撥金作業要點)」名稱,修正本校法規名稱為「中山醫學大學教職員增額提撥金作業要點」。
    (2)第一條:修正法源依據。
    (3)第二條:修正個人退撫儲金專戶名稱,並新增說明規定適用對象。
    (4)第三條及第四條:原規定不變,依據私校退撫會教職員增額提撥金作業要點內容修正本條文文字。
    (5)第五條:依據私校退撫會教職員增額提撥金作業要點第11點:「本要點實施後,各私立學校已訂定之增額提撥金作業規定及已完成簽署之委託保管契約,與本要點牴觸之部分俱失其效力;尚未訂定增額提撥金作業規定者,不得訂定增額提撥金作業規定以取代本要點規定。」,本校部分條文為該要點修正前條文,有關增額提撥金領取、運用、停繳等條文應遵照該要點修正後規定辦理,故修正本校法規條文以符合該要點修正後規定,本校未盡事宜均依私校退撫會教職員增額提撥金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6)第六條:經與私校退撫會承辦人確認,本要點得不經儲金管理會審議,故修正本要點修法程序。
    2.修正對照表、修正前及修正後全文如附件。
  • 24.「中山醫學大學教師多元升等實施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 一、修正重點如下:
    (一) 新增以技術應用途徑升等,新增技術報告須先送產學營運處智慧財產委員會提供審查意見。
    (二) 將技術應用途徑升等及教學實務途徑升等之基本門檻分開。
    (三) 變更以技術應用途徑升等之基本門檻
    1. 變更升等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獲得產學合作計畫累計金額及採計年限門檻,並增加須獲得國內外專利門檻、新增發明專利件數要求。
    (四) 變更以教學實務途徑升等之基本門檻。
    1. 放寬教學優良教師採計年限。
    2. 新增門檻,曾獲與專長相符之專業學會的獎勵。
    (五) 刪除教學實務途徑升等其他採計項目:子計畫行動方案
    二、修正前全文、修正後全文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 25.「中山醫學大學專任職技人員校內兼課審核原則」修正案,提請討論。
  • 1.業經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114.11.24)審議通過。
    2.修正重點:
    (1)考量約僱護理帶實習人員性質特殊,若此類人員授課鐘點增加,可減少另聘兼任教師之需求,因此不增加人事成本下,酌給鐘點費用。
    (2)因本次修正涉及經費及薪資給予,變更日後修法流程。
    3.修正前全文、修正後全文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