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法規草案訂定/修訂/廢止公告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
  • 3.醫學院法規修改事宜,請討論。
  • 經113.02.29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醫學院院務會議通過,自112學年度起,各單位於修訂法規或制定新法時,應依文字陳述一致原則辦理。醫學院擬修訂法規彙整如(附件)
  • 5.「中山醫學大學學生休學辦法」修正案,請討論。
  • (一)依據教育部112.12.06日臺教高(二)字第1120106619號函說明(三):考量教務章則修訂及公告實施之法制作業程序,須經校務(或教務)會議討論,符合前開程序之學則及教務章則通過後,校長應予尊重,爰第6條建議修正為「本辦法經教務會議、校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修正時亦同。」
    (二)經112-2-1教務會議(113.03.26)通過。
  • 6.「中山醫學大學校際選課辦法」修正案,請討論。
  • (一)依據教育部112.12.06日臺教高(二)字第1120106619號函說明(四)修正第六條及第十二條,以及第八條延修生增列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於就讀學校已繳納全額學雜費者,不收取費用」。
    (二)經112-2-1教務會議(113.03.26)通過。
  • 10.「中山醫學大學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案,提請討論。
  • 一、修正本校教師請假規則第七條。
    二、依113年3月11日教育部臺較高(二)字第1132200420號函:為強化建構友善生養環境,研訂教師於娩假、育嬰留職停薪、因安胎所請之病假、產前假、流產假、陪產檢等期間,其所遺課務得由學校協助安排之相關規範。
  • 11.「中山醫學大學性別工作平等暨性騷擾防治準則」修正案,提請討論。
  • 一、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113.03.08)、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113.01.17)修正。
    二、配合勞動部修正發布之僱用員工五百人以上事業單位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範本(113.01.17)修正(附件1)
    三、修正前全文、修正後全文、修正對照表如(附件2、附件3、附件4)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
  • 5.「中山醫學大學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工作專業人員僱用管理要點」修正案,提請討論。
  • 1.依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01月19日臺教學(一)字第1132800305號函依「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工作專業人力要點」聘任之專業輔導人員酬金適用通案薪點折合率,調增4%,並均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附件一)
    2.依教育部函文,修正「本校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工作專業人員僱用管理要點」辦理,以符合教育部規定。另考量本校教職員調薪4%,加上物價日益通膨,為了能求才及留才,擴展至其他類別人員均調增薪4%,並均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修正前後文(如附件二、三) 。
  • 7.「中山醫學大學檔案保存年限基準表」修正案,請討論。
  • 1.本表為本校各單位個人資料盤點保存年限之依據,本次修正作業乃因應112學年個資及資安稽核後,由各單位針對需求提出修訂內容。
    2.配合新版組織規程,增列高教深耕辦公室、永續發展推動中心、校務研究中心及公關室之檔案保存年限。
    3.編制說明內增列本表修訂方式:本表至少每10年應檢討1次,各單位必要時得依據本校組織業務或檔案保存年限之更動,彙整相關註記資料,以簽呈經本校權責長官核定後修正實施。
  • 10.「中山醫學大學生物性實驗管理規則」修訂案
  • 1.修訂前之中山醫學大學生物性實驗管理規則如附件1
    2.修訂後之中山醫學大學生物性實驗管理規則如附件2
    3.修正對照表如附件3
    4.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生物安全會議通過(113.03.07)
  • 12.「中山醫學大學校友證使用管理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 檢視現行使用的「中山醫學大學校友證個人申請表」及校友證申請流程中,為確認郵寄或電子郵件申請者之身份,需核對身份證件,因此要求黏貼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將調整「中山醫學大學校友證個人申請表」之個人申請資料黏貼表中的身份證影本張貼處(反面)刪除。其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詳如附件提案二。